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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实际,特制定《海淀区“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

 

  “十五”发展的回顾与总结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中残联和市残联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和广大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残疾人事业作为区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到2005年底,《海淀区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计划》(2001-2005年)圆满完成,为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时期、新阶段更好地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康复工作成绩优异

  区康复办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淀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实现海淀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05年,8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康复等具有一定基础的工作稳步推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和普及型假肢装配等新开拓的工作进展良好。五年来,共为16166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培训低视力、聋儿、弱智儿童家长624人;完成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9089件;为3692名贫困残疾人减免康复费用2365350元;举办各类康复知识培训班914期,培训20086人次;精神病人监护率达100%,提前一年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市残联下达的“十五”计划任务指标。阳光早期教育实验中心、圣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分别荣获“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永定路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四季青镇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培智中心学校被评为“北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海淀区再次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区”。

  2、残疾人教育继续得到巩固和加强

  区残联、区教委进一步加大了对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成立了海淀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海淀区特殊教育研究会,召开了海淀区特殊教育工作会,总结交流了经验,研究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针与措施,制定了《海淀区残疾人特殊教育“十五”发展规划》,从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教学内容和质量、经费保障、师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为“十五”期间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继续保持了100%。进一步完善了具有海淀特色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民办教育为补充,集教育与科研、教育与康复、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新格局。

  3、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继续贯彻落实《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圆满地完成了“十五”计划任务指标。据统计,五年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113人,为计划任务指标800人的139%;不断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五年共培训残疾人1682人,为计划任务1350人的125%;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就业及家庭种养206人,为计划任务67人的307%;依托社会力量及鼓励盲人发展保健按摩机构,新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33个,安置盲人79人,为计划任务35人的226%;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就业,目前在社区就业残疾人已达501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834万元,名列全市第二位;开展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残疾人就业率保持在92.7%。有8名残疾人被市残联命名为种植、养殖和就业明星。

  4、扶贫解困工作成效显著

  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稳步落实。全区凡是符合最低保障制度的城镇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对无业、重残、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有特殊需求的贫困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补助或扶持。五年来,全区共有1629名残疾人享受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有425名农村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有35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对3778人次给予了困难补助,补助金额高达443万元。截止到2005年底,全区城镇贫困残疾人年收入均达到了5160元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年收入均达到了3280元以上,较“九五”时期分别提高21.8%和82.2%。落实廉租住房45户;农村危房改造53户,是市残联任务的3.53倍;走访慰问残疾人38061户次,慰问金高达712万元,使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改善。有8个单位和8名个人被市残联评为助残先进集体和助残积极分子,2001年海淀区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扶贫先进单位”。

  5、文化体育活动取得了新成绩

  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融入公共文化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举办了第三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第三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举办了首届社区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书画摄影展、残疾人艺术团参加了2004海淀文化节“闪光的音符”的专场演出,积极参加消夏之夜的文艺演出,在2000年、2004年和2005年举行的三次北京市残疾人艺术汇演中均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六连冠。

  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开展。五年来组织举办了一届区级残疾人运动会,举办了七次残疾人单项比赛,有3880人次参加。组队参加了北京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并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六连冠;夺得了北京市首届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趣味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连续两年荣获市残疾人棋类比赛团体总分第一名。有257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远南残疾人运动会、世界聋人运动会、特奥会、残疾人奥运会等国内、国际重大比赛。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残疾人运动员在市级以上级别的比赛中,共夺得135枚金牌、98枚银牌和31枚铜牌。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北京奥申委2008年第十三届残疾人奥运会的申办工作。2003年海淀区被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区”、区残疾人体协连续五年被区体育总会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区残联被北京市体育局评为“北京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6、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加强和推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2001年成立了海淀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无障碍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共100人的无障碍监督员队伍,进行了无障碍工作培训,从源头上把住了无障碍建设的设计审批关口,并开始对原有建筑物、道路、商场、旅游区等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区督察小组对无障碍设施改造进行了督察和自查,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执法检查。2003年制作了大型无障碍设施展板、模型,参加了区政府举办的“海淀城市景观”展。2004年以争创“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为契机,开创了全区无障碍工作的新局面,为无障碍示范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全区新增盲道70.51公里;在10个主要交叉路口设置了盲人过街提示音响;对453个路口进行了坡化处理;对580个公共建筑进行了改造;9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70%以上新建住宅建设了无障碍设施。

  7、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加强

  组织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2年,区委组织部为区残联领导班子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为“海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解决了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28人,各镇(乡)、街道根据区编办[2003]7号文件和中残联关于基层残联“三有一网络”的要求配备了专兼职干部;召开了海淀区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完成了区残联换届工作。

  大力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区残联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将残疾人工作全部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591个社区和83个村委会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基层工作日趋活跃,2003年我区的社区残疾人工作被中国残联和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称号。加强了对区各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充实了专门协会的班子建设,注意引导各专门协会配合残疾人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使协会真正成为残联助手和发挥团结教育服务残疾人的作用。五年来,我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活跃,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广大残疾人踊跃参加,显示出了各专门协会的活力和特点;涌现出了中关村科汇社区、友谊社区、水科南院社区残协等一批先进单位,友谊社区残协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之家”,22个社区残协被评为北京市“温馨家园”。

  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主要抓了海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了各种服务功能,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各样的优质服务;各镇(乡)、街道重点抓了示范窗口建设,在农村,开展创建“六好乡镇”、“五好村”活动,并取得了优异成绩,2005年有1个镇、9个村被评为“六好乡镇”、“五好村”。

  8、加强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

  执行“十五”计划以来,我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了海淀区庆祝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暨“九五”残疾人工作总结表彰会。二是研究起草了《海淀区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计划》,三是组织开展了以“深入贯彻保障法,携手迈入新世纪”、“关注基层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和“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四是深入开展评选“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和残疾人自强模范”活动,五年来,共评选出助残先进集体62个、助残先进个人151名、残疾人之家112个、残疾人自强模范142名;向市残联推荐全国助残先进集体3个、先进残疾人工作者1人、残疾人自强模范2人。五是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10周年”和“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征文活动,共收到各类征文109篇;在《海淀报》开辟了“残疾人园地”专栏,在区有线电视台举办了残疾人专题新闻报道节目。五年来,全区残疾人事业通讯员共向各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各类信息动态1435篇(条),投稿1140篇(条),其中810篇(条)被各大新闻媒体刊用,编印出版了大型残疾人事业画册《同在蓝天下》和《海淀残疾人简讯》61期18300册。六是区人大、区政协对我区10年来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七是积极组织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9、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实施“法律维权助残工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在区司法局支持下,建立了“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承担为我区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对外宣传,深入社区开展残疾人法律知识讲座等。“十五”以来,法律援助工作站已为346人次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2001年被评为“北京市‘爱心助残’法律服务先进集体”;2005年海淀区法援中心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信访室,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努力做好排查调处。做到了加强领导,热情接待,及时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做好深入细致的化解矛盾的工作,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稳定了残疾人群体队伍。“十五”以来,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4133人次,2004年我区的残疾人信访工作被国务院残工委和中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10、信息网络化初步形成

  区残联于2001年建立了信息室,经过五年的筹备和建设,建立了残联网站,开通了海淀区残联系统信息网络,实现了与区政府、市残联、街道、镇(乡)残联的信息传输。目前,通过残联网站,开展对外宣传,展示海淀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加强沟通与了解,为领导决策、业务工作,以及为社会和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准确、实用的信息服务;利用计算机技术采集、编辑、传输、处理、存储各类残联业务及残疾人工作的有关信息,从而,推动了各级残联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残疾人事业在“十五”期间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残疾人事业起步晚,起点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差距。残疾人的就业形势还相当严峻,康复工作现状与需求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大部分残疾人家庭生活还处于贫困状态,残疾人工作也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地位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充分发挥残疾人的“四自”精神,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基本实现残疾人的小康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未来五年是海淀区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四型海淀”和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

  今后五年,海淀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

  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上的差距、努力改善物质和精神环境,让残疾人享受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成果,切实做好残疾人工作,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逐步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基本生活接近或达到小康水平。

  3、全面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残疾人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4、发展残疾人事业,全面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安居、文化体育等项工作。

  5、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

  6、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7、使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在各个方面得到体现,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海淀区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相适应。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

  今后五年,海淀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是: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坚持以政府为指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大投入,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

  3、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作用,注重工作作风的转变,努力工作,坚持求真务实、整体推进,将工作做到实处,落到基层。

  4、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部门、各群体参与和关注残疾人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到责任。

  5、残疾人是残疾人工作的主体,残疾人要自强不息,积极参与和支持残疾人工作。

  6、残疾人工作者要严格执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

  7、认真贯彻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任务和措施保证

  一、全面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

  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全国、北京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把残疾人扶贫解困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教育、就业、康复、维权、安居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实现残疾人奔小康的目标创造条件。

  措施保证

  1、研究制定海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2、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等;对符合农村各项救助政策的农村残疾人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无业、重残、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有特殊困难及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特别救助,解决其生活、就业、子女入学、配用辅助用品用具等困难。

  3、区财政每年继续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残疾人扶贫资金,并逐年提高资金数额。

  4、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工作,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劳动项目,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确保农村残疾人劳动收入得到明显增加。

  5、发挥“海淀区残疾人科技扶残助残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辐射到户、带动到户。

  6、倡导机关、单位、城乡组织及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帮、包、带、扶”到户。

  7、各镇(乡)、街道要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困。

  8、广大残疾人要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艰苦奋斗,摆脱贫困。

  二、全面推进康复工作

  主要任务

  围绕到2008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康复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网络,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努力加快我区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争创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措施保证

  1、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指标。

  2、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设聋儿、弱智儿童康复训练、假肢装配、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盲人导向行走训练等项目。开办残疾人庇护工厂,开展中轻度残疾人劳动康复工作。在区残联扶残助残基地建立重度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对部分有经济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康复。

  3、进一步拓展区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医疗康复服务。加强镇(乡)、街道康复指导站和社区、农村基层康复站点的建设,并切实发挥作用。

  4、进一步完善康复工作机制,抓好示范窗口建设,切实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卫生改革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5、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卫生、教育部门要将康复人才培训列入计划,系统培训康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进一步做好各类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救助工作,为贫困残疾人减免费用和提供各种必要的康复训练和服务。

  7、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按辖区户籍人口人均0.5元落实精神病防治经费,保障贫困患者得到免费服药和康复治疗。探索解决精神残疾人的保护性就业问题,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后的职业和生产劳动技能培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有奖募捐、爱心赞助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经费。

  8、整合全区医疗资源,紧紧依托社区服务资源,在社区开办工疗、农疗、日间照料室等综合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

  9、完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建立康复工作质量评估系统,对康复工作实施目标考核,逐步实现康复工作规范化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0、抓好康复宣传和残疾预防工作,普及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知识,有效减少和预防残疾发生。

  三、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主要任务

  继续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方针,以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以其他就业形式为辅,全面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3%左右,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措施保证: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动员组织辖区内各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扶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等福利性企业和机构。努力改善残疾职工的工作条件及福利待遇,依法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3、完善并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扶持力度。对残疾人在证照办理、减免税、工商管理费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和优惠服务。

  4、规范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事业,依据政策加强和完善对盲人保健按摩事业的管理和指导,加大对盲人按摩工作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按摩师的职业技能和水平。

  5、广开就业渠道,积极推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及弹性就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社区就业整体规划,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按有关政策配备残疾人工作协管员。

  6、积极探索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就业的新路子。利用社会资源开办残疾人庇护工厂,开发残疾人保护性就业的岗位、项目和产品。

  7、各镇(乡)要将农村失业残疾人纳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管理范围,选择适宜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8、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区、镇(乡)、街道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9、建立城镇残疾人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对失业残疾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本部门业务范围和劳动监察范围,有效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10、区、镇(乡)、街道残联开展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并与区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推荐就业会商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四、特殊教育继续保持一流水平

  主要任务

  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为目标,继续加强特殊教育工作。为拒绝零教育,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配合做好高校招收残疾考生工作,鼓励扶持残疾考生接受中高等教育。

  措施保证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依法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2、坚持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

  3、落实扶残助学工程,保障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不能到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财政部门拨付专款,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扶助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完成学业。

  4、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强化师资建设和培训,全面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深入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收有学习能力、生活能自理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入园工作。

  5、区培智中心要继续办好残疾儿童学前班和职业技能培训;第三聋人学校要继续做好残疾人职业高中的招生教学工作。各级残联要及时掌握残疾人报考中高等教育学校情况,遇到困难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6、充分发挥区各级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将失业残疾人纳入就业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为残疾人服务

  主要任务

  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作好干部配备工作,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的利益,进一步做好专门协会工作,使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

  措施保证

  1、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实现镇(乡)、街道残联编制、人员不变,保持经费单列,配齐配好残疾人工作干部和协管员,确保残疾人工作在改革中不受影响。

  2、认真抓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干部,增强代表性。

  3、推动各级残联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大力提高残联组织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向新的目标奋进。

  4、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建立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本领。

  5、加强对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促进专门协会的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三落实,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使协会工作日益活跃。

  六、社区残疾人工作进一步融入社区建设大局

  主要任务

  紧紧抓住我区全面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打造城市社区工作平台的有利时机,切实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巩固和发展我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成果。

  措施保证

  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残疾人工作建设,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步伐。

  2、各级残联要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的工作,掌握熟悉情况,主动提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广大残疾人服务。

  3、深入开展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和“六好乡镇”、“五好村”创建活动,及时推广先进典型。

  4、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发挥好纽带作用,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组织各方面力量,利用社区资源,有效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抓好社区残疾人就业、落实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积极组织社区扶残助残、活跃社区残疾人文化生活、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区残疾人服务。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更加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主要任务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加快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拓展社区残疾人文体活动,促进残疾人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积极参加北京市重大文体比赛,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多为北京市和国家输送有培养前途的文体骨干。

  措施保证

  1、区属及社区等社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全面向残疾人开放,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将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纳入实施人文奥运计划之中,积极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入选北京队或国家队,力争在2007年上海特奥会和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有海淀区残疾人运动员参赛,并努力取得好成绩。

  3、充分发挥海淀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训练和培养,争取在北京市残疾人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

  4、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和社区体育,推动更多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办好海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第十一届残疾人田径比赛;举办残疾人举重、棋类、乒乓球、游泳等单项比赛;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5、组团参加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届残疾人工作者趣味运动会和各单项比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6、举办海淀区第四届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艺术展、第二、三届社区残疾人艺术汇演、第四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提高残疾人的艺术水平。

  7、组团参加北京市第三届社区残疾人文艺汇演、第七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残疾人工作者文艺汇演以及其他文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宣传工作更广泛、扎实、有效

  主要任务

  广泛传播人文奥运理念,紧紧抓住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充分调动社会扶残助残热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深入宣传现代文明的新残疾人观,使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

  措施保证

  1、积极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关于残疾人政策、法规的宣传。

  2、组织开展以“残奥我知道、残奥我行动、残奥我奉献”为主题的大型系列宣传活动,评选一批“残奥之星”,使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展示。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和“好新闻”评比活动,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

  4、继续开展“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残疾人自强模范”的评比表彰活动。

  5、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建立一支政治、业务过硬的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队伍。

  6、大力宣传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送温暖、巾帼建功、军警民共建、帮包带扶等活动的开展情况。

  九、进一步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

  主要任务

  依法规范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无障碍工作协调机构和组织网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建设好、改造好、管理好、维护好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出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措施保证

  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切合实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确保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和交通设施全部配备无障碍设施。

  2、加大对《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普及无障碍知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无障碍意识,营造人人重视、关注无障碍工作,积极支持、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和维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3、2008年前有计划、高质量地督促完成主要景点、重要公共场所、行政执法部门、奥运场馆和服务窗口等单位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任务。

  4、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进行无障碍建设检查,开展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培训工作,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5、推进聋人手语,实现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海淀有线电视台逐步实施字幕工程,即在电视节目中增加字幕,视条件开办聋人手语节目。

  6、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研究制定无障碍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和规定,强化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十、完善和推进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

  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扶持和照顾政策法规,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措施保证

  1、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培训,依法行政,依法做好残疾人工作。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不断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全民的扶残意识。

  3、重视做好残疾人信访和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处理各种信访问题,确保残疾人群体的稳定。

  4、积极配合区人大、政协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调研,修订、完善区扶助照顾残疾人的规定。

  5、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教育,努力提高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6、努力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海淀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十一、加强信息化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主要任务

  按照“数字海淀”建设规划要求,逐步完善残联计算机办公信息自动化网络,尽快过渡到海淀政务专网上来,建立并完善区残联系统网络应用平台并实现业务信息共享;将各项业务工作全面纳入信息化轨道;建立和实现区残联系统统计现代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措施保证

  1、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2、进一步加快残联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资料管理数据库,全面实现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

  3、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改进残联网站的信息结构,突出网站的服务意识,使之成为连接残联与残疾人朋友的桥梁,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4、大力普及计算机基础知识,推动计算机在办公和业务处理中的广泛应用,开展计算机操作应用的培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信息化意识及计算机应用水平,推进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进程。

 

  组织与实施

  一、区、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1、区政府要把《海淀区“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纳入《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实施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并作为主管区长的政绩考核内容。

  2、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与本规划相衔接、体现本地区特点和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

  3、要为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组织、物质、人员和经费保证。

  4、接受中残联、市残联、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检查,以推动本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规划圆满完成

  1、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海淀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和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安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组织、贯彻和落实,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4、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规划逐级落实到镇(乡)、街道办事处,并作为对各级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

  1、海淀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2、海淀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4、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规划的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残工委各成员单位每年向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区残联每年向区残工委汇报一次工作;镇(乡)、街道残联每半年向区残联汇报一次规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6、区残工委适时召开大会,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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